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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必知:支票掛失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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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關規(guī)定

  (1)已簽發(fā)的現(xiàn)金支票遺失時,可以向銀行申請掛失。

  (2)已簽發(fā)的轉賬支票遺失,銀行不予掛失,但付款單位可以請求收款單位協(xié)助防范。

  2.掛失程序

  (1)向開戶銀行提交掛失止付通知書。

  (2)經開戶行查詢支票未支付后,向法院申請催告或訴訟。

  (3)向開戶銀行提供申請催告或訴訟的證明。

  (4)開戶銀行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告,完成掛失支付的程序。

發(fā)布:2007-03-26 14:46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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