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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房地產(chǎn)估價師《制度與政策》:行政裁決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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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城市房屋擴遷行政裁決工作規(guī)程

  5.1 行政裁決的原則

  5.2 拆遷行政裁決的六項主要制度

  5.3 拆遷補償安置標準的裁決依據(jù)

  5.4 拆遷行政裁決的主要程序

  5.5 拆遷強制執(zhí)行的要求

  5.1 行政裁決的原則

  以事實為依據(jù)

  以法律為準繩

  堅持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5.2 拆遷行政裁決的六項主要制度

  行政調(diào)解制度

  必須經(jīng)過調(diào)解的程序

  拆遷聽證制度

  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戶數(shù)較多或比例較高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應當進行聽證

  集體決策制度

  下達裁決書前,須經(jīng)拆遷管理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強制拆遷,須經(jīng)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拆遷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或行政強制執(zhí)行人員違法違規(guī)

  拆遷人、接受委托的拆遷單位

  不服行政裁決的救濟制度

  不服行政裁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回避制度

  行政裁決工作人員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或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裁決的,應當回避

  5.3 拆遷補償安置標準的裁決依據(jù)

  以房屋所在地的估價專家委員會鑒定后的估價結(jié)果作為裁決依據(jù)

  鑒定時間不計入裁決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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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07-07-13 10:00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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