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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采購合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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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資采購合同變更

  業(yè)務介紹

  物資采購合同變更根據材料的入庫情況,采購合同可進行變更操作。同時系統(tǒng)自動生成合同履行情況、結算付款情況臺賬。合同中的供應商信息、價格信息、合同條款信息等的收集、匯總和查詢。本業(yè)務表單需要進行流程審批。

  通過點擊功能菜單【成本管理—物資管理—物資合同管理—物資采購合同變更】,成功發(fā)起【物資采購合同變更】流程后,加載出“補充合同評審”表單。

  目前共有兩類物資合同變更:主要物資采購合同變更和二三項料采購合同變更。其中主要物資采購合同變更要受物資計劃的控制,而二三項料采購合同變更不受物資計劃的控制。

  兩者的表單樣式目前一樣,填寫方式只是在“合同細目”處略微有些不同。下面將分別介紹它們的填寫方式。

  l 主要物資采購合同變更:

  流程發(fā)起人在填寫“補充合同評審”表單時,點擊“合同類型”下拉框,選擇合同類型為“主要物資采購合同”的主合同后,加載出主要物資采購合同的“補充合同評審”,如下圖所示:

  

  表單填寫說明:

  一、 主表:

  1. 合同類型:點擊下拉框,選擇合同類型為“主要物資采購合同”的主合同;

  2. 暫定合同總金額:流程發(fā)起人手動填寫,需保證其不小于明細匯總合價;

  3. 主表中的其他填寫方式見“6.8.4勞務合同變更”。

  二、 明細表:

  合同細目:

  1. 材料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位:右擊新增一條明細,點擊“材料名稱”下拉框,下拉框列表里面列出物資總計劃里面已有的物資,如下圖所示:

  

  選擇其中的一個材料名稱,自動加載相關信息:

  

  2. 浮動價格:勾選復選框,表示材料是浮動價,合同中不用填寫相關單價;未勾選復選框,則表示材料不是浮動價格,合同中需要填寫單價;

  3. 原始數(shù)量:選擇物資后,自動加載;

  4. 原始單價:選擇物資后,自動加載;

  5. 項目部上報:

  1) 數(shù)量:流程發(fā)起人手動填寫,不能超過“物資總計劃數(shù)量” ;

  2) 單價:如果材料是浮動價,則不能填寫;如果材料不是浮動價,則流程發(fā)起人手動填寫;

  3) 合價:計算值,計算公式為:【“項目部上報—單價”*“項目部上報—數(shù)量”】;

  6. 公司核準:

  1) 數(shù)量:流程發(fā)起人不可填寫,但默認會先取“項目部上報—數(shù)量”;公司審定時,可以對其進行修改,不能超過“物資總計劃數(shù)量”;

  2) 單價:如果該材料是浮動價,則任何人都不能填寫;如果該材料不是浮動價,流程發(fā)起人不能填寫,且默認會先取“項目部上報—單價”,公司審定時,可以對其進行修改;

  3) 合價:計算值,計算公式為:【“公司審定—單價”*“公司審定—數(shù)量”】;

  7. 備注:流程發(fā)起人手動填寫。

  l 二三項料采購合同變更:

  流程發(fā)起人在填寫“補充合同評審”表單時,點擊“合同類型”下拉框,選擇合同類型為“二三項料采購合同”的主合同后,加載出二三項料采購合同的“補充合同評審”,如下圖所示:

  

  表單填寫說明:

  一、 主表:

  1. 合同類型:點擊下拉框,選擇合同類型為“二三項料采購合同”的主合同;

  2. 暫定合同總金額:流程發(fā)起人手動填寫,需保證其不小于明細匯總合價;

  3. 主表中的其他填寫方式見“6.8.4勞務合同變更”。

  二、 明細表:

  合同細目:

  1. 材料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位:右擊新增一條明細,可以通過兩種方式進行填寫:

  1) 全部直接手工錄入,適用于以前合同中沒有的二三項料;

  2) 點擊“材料名稱”下拉框,下拉框列表里面列出當前主合同已經簽訂過合同的物資(包括已完成的初始合同和所有補充合同的),如下圖所示:

  

  選擇其中的一個材料名稱,自動加載相關信息:

  

  2. 浮動價格:勾選復選框,表示材料是浮動價,合同中不用填寫相關單價;未勾選復選框,則表示材料不是浮動價格,合同中需要填寫單價;

  3. 原始數(shù)量:選擇物資后,自動加載;

  4. 原始單價:選擇物資后,自動加載;

  5. 項目部上報:

  1) 數(shù)量:流程發(fā)起人手動填寫,不能超過“物資總計劃數(shù)量” ;

  2) 單價:如果材料是浮動價,則不能填寫;如果材料不是浮動價,則流程發(fā)起人手動填寫;

  3) 合價:計算值,計算公式為:【“項目部上報—單價”*“項目部上報—數(shù)量”】;

  6. 公司核準:

  1) 數(shù)量:流程發(fā)起人不可填寫,但默認會先取“項目部上報—數(shù)量”;公司審定時,可以對其進行修改,不能超過“物資總計劃數(shù)量”;

  2) 單價:如果該材料是浮動價,則任何人都不能填寫;如果該材料不是浮動價,流程發(fā)起人不能填寫,且默認會先取“項目部上報—單價”,公司審定時,可以對其進行修改;

  3) 合價:計算值,計算公式為:【“公司審定—單價”*“公司審定—數(shù)量”】;

  7. 備注:流程發(fā)起人手動填寫。

發(fā)布:2008-02-26 10:15    編輯:泛普軟件 · admin    [打印此頁]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