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工程管理系統(tǒng) | 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 | OA系統(tǒng) | ERP系統(tǒng) |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 簽約案例 | 購買價格 | 在線試用 | 手機APP | 產品資料
X 關閉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當前位置:工程項目OA系統(tǒng) > 建筑OA系統(tǒng) >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2015年一級建造師知識點:合同的訂立主要內容要約

申請免費試用、咨詢電話:400-8352-114

2015年一級建造師知識點:合同的訂立主要內容要約

(一)要約的概念

1.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內容具體確定;

(2)經(jīng)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約束。

(二)要約的構成要件(3要件)

1.要約是由特定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的目的向相對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約內容應當具體確定;

3.要約應表明一旦經(jīng)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三)要約的形式與生效

1.形式

(1)書面形式: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

(2)口頭形式:(當面或通過電話)

(3)行為

2.生效

(1)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2)口頭形式的要約自受要約人了解要約內容時發(fā)生效力

(3)書面形式的要求自到達受要約人時發(fā)生效力

(4)數(shù)據(jù)電子文件形式

①收件人指定系統(tǒng):數(shù)據(jù)進入該系統(tǒng)的時間

②收件人未指定系統(tǒng):數(shù)據(jù)進入收件人任何系統(tǒng)的首次時間

(四)要約的撤回與撤銷

1.撤回(在要約發(fā)生法律效力之前)

撤回通知應先于或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2.撤銷(在要約發(fā)生法律效力之后)

撤銷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3.不得撤銷要約的情況

(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它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jīng)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

(五)要約的失效(要約的消滅)

1.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2.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3.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4.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六)要約邀請

1.內涵: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2.目的:在于誘使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對雙方無約束力。

3.種類: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說明書、商業(yè)廣告(特殊情況下,屬于要約)。

責任編輯:lala

  更多推薦:

  ·2015年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匯總(更新中…)

  ·【全網(wǎng)首發(fā)】2015一級建造師教材對比

  ·【圖解】告訴你2015年一級建造師如何報名!

  ·趁心未老,趁夢還在,全力備考!2015一建招生熱力開啟!

  ·【一建集中營】備戰(zhàn)一建,此刻啟程!結識備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績!

  ·【有問有“達”】網(wǎng)校名師達江一建交流貼

  

  2015一級建造師輔導課程、輔導書熱銷:

輔導班次

適合人群

配套輔導書

特色班

 超值優(yōu)惠套餐,適合基礎好,自學能力強學員     550元/門

立即購買>>

通關班

 報名、考試不過,下期免費學,適合提前備考的學員  880元/門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課件,適合基礎薄弱、工作較忙學員   1200元/門

實驗班

 簽協(xié)議保障通關,適合專職助教督促指導,零基礎學員 2000元/門

發(fā)布:2007-06-11 09:53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相關文章:

泛普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軟件其他應用

項目管理工具 禪道項目管理軟件 夢龍項目管理軟件 微軟項目管理軟件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裝修預算軟件 項目計劃軟件 項目進度管理軟件 軟件項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軟件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 項目管理系統(tǒng) 施工管理軟件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工程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