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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項目管理知識若干問題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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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筆者閱讀和使用國內外一些項目管理教材和其他文獻時所想到的一些事情,寫出來同讀者交流,目的只有一個,改進我們的項目管理教育和實踐。文中的觀點若能從正面或反面推動大家討論,進而能夠正確地理解和宣傳項目管理,就達到了筆者的愿望。

1 項目的定義
何為項目?各種人理解不同。投資者、項目發(fā)起人、項目管理人員,皆有其理解。有理解為項目的成果或目的者,有理解為取得該成果或達到該目的的過程者,還有將其理解為這一過程及其成果或目的的全體者。

例如,《世界銀行項目管理》說,“所謂項目(Project),一般系指同一性質的投資(如設有發(fā)電廠和輸電線路的水壩),或同一部門內一系列有關或相同的投資,或不同部門內的一系列投資(如城市項目中市區(qū)內的住房、交通和供水等)”[1]?!妒澜玢y行貸款業(yè)務指南》寫到,“所謂項目,一般是指通過投資活動能夠形成某種固定資產(chǎn)或設施并在這種固定資產(chǎn)或設施形成后能產(chǎn)生效益的某個固定的投資目標或范圍,或者說是為實現(xiàn)某個能產(chǎn)生社會和經(jīng)濟效益的目標而進行的投資活動,而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就是指世界銀行貸款資金與國內資金結合使用進行投資的某一固定的投資目標?!盵2]

但是,《項目管理知識體系指南2000年版》(以下簡稱“指南”)從項目管理的角度給項目所下的定義是:“為創(chuàng)造某個獨特的產(chǎn)品或服務所做的暫時性努力。”[3]

很多組織或個人在給項目下定義時,撇開項目“創(chuàng)造獨特的產(chǎn)品或服務” 的目的,以及必須為此而付出的“努力”不談,卻添加了不少的限定性成分。例如,

“項目是指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主要是限定資源,限定時間),具有特定目標的一次性任務。”[4]

“具有獨特的過程,有開始和結束日期,由一系列相互協(xié)調和受控的活動組成。過程的實施是為了達到規(guī)定的目標,包括滿足時間、費用和資源等約束條件。”(ISO10006,轉引自[5])

“項目是指那些作為管理對象,按限定時間、預算和質量標準完成的一次性任務?!盵6]

“項目是在一定時間內為了達到特定目標而調集到一起的資源組合,是為了取得特定的成果而開展的一系列相關活動,因此,也可以說項目是特定目標下的一組任務或活動?!盵7]

“何為項目?項目就是指為了達到特定目標而臨時調集到一起的資源組合。通俗地講,項目就是一項一次性任務。這項一次性任務是由一個臨時性組織,在一定的時間里,在一定的預算內,通過一定的科學運籌和組織予以完成的,它的完成必須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水平?!盵8]

筆者認為,上述各種定義中,“指南”的最好。因為這個定義開門見山,告訴了項目的目的,也告訴了從事項目者應當為達到這一目的而努力?!爸改稀彼碌倪@一定義,充分體現(xiàn)了項目和項目管理要以人為本,強調項目只有經(jīng)過人的努力,才能創(chuàng)造出“獨特的產(chǎn)品或服務”。

而其他各種定義,冗長的句子,看似“嚴格”的限定性修飾語,分散了人們的注意力,使許多項目管理人員至今說不清什么叫“項目”,是“任務”、“資源組合”,還是“管理對象”?看了這樣定義,參與項目者不會知道什么是項目的根本任務,不知道自己的責任,也不知道自己的努力方向。

如果把“指南”的項目定義中“產(chǎn)品或服務”做最大范圍的理解,那么,這個定義就可以囊括當今世界上絕大部分的項目。例如,若把搶險救災行動也視為一種“服務”,則“指南”的定義就包括了應付各種各樣突發(fā)局面或事件的臨時(一次性)行動;如果把企業(yè)改革、(企業(yè)、事業(yè)、政府機構)的組織結構調整等理解為一種“產(chǎn)品”,或者干脆將“產(chǎn)品”推廣為各種有形或無形的“成果”,則這一定義也就包括了各國企業(yè)、事業(yè)和政府機構在經(jīng)濟全球化日甚,競爭愈演愈烈的今天為求生存而調整自己的各種努力。

無論是應付突發(fā)局面,還是迫于求生存而對自身進行改革或調整的各種努力,在當今世界上,已經(jīng)不再像上個世紀90年代以前那樣屬于一些偶然的情況,而越來越像一般人所理解的“創(chuàng)造獨特的產(chǎn)品或服務”那樣頻繁了。例如,紐約世界貿易中心雙子座于1993年遭到襲擊尚不足10年,就慘遭“9.11”摧毀。但是,一般人還很難將這些事情理解為“產(chǎn)品”或“服務”。

為了讓我們的項目管理人員正確地理解項目的含義,全面認識自己應當付出的努力,筆者建議,在“指南”的基礎上將項目定義修改為:“為創(chuàng)造某個獨特的產(chǎn)品或服務,或完成某獨特的任務所做的暫時性努力?!?BR>

2 項目生命期
地球上的生命繁衍不息,但就個體而言,其存在是短暫的或曰是“一次性”的。正是在這一意義上,項目如同生命。不少書籍上有“項目周期”、“項目壽命周期”、“項目生命周期”或其他類似詞語。誠然,自從有人類以來,人類已經(jīng)進行了一個又一個的項目,在可以預見的將來,還將繼續(xù)不斷、“周而復始”地進行更多的項目。然而,具體的項目一旦取得了預定的成果就結束了,不會再來一遍。否則,就同項目的“暫時性(一次性)”相矛盾。那么,為什么這么多年來不斷有人使用“周期”這兩個字呢?這也許同理解Project life cycle的含義有關。關于life,翻譯成“生命”實在很好,因為項目同生命個體(特別是人之生命)一樣,有始有終。但是,cycle應當如何理解呢?《新英漢詞典》[11]上是這樣寫的:“①周期;循環(huán);一轉;②(一段)長時期,(一個)時代③……”。cycle的確有“周期”之意,但在這里不能取此意,而應取“(一段)長時期”,簡稱“期”。因為人生的cycle一般是幾十年,足夠長了。

作者建議今后使用“生命期”表達“項目所有階段的全體”這一概念。不但簡潔、生動、傳神,而且還可提醒項目管理人員像珍惜生命那樣,管好項目,“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


3 項目管理、項目目標和制約因素
閱讀過“指南”各年版本的人,可能會發(fā)現(xiàn),該文件很少使用“目標”這個詞。1994年8月出版的征求意見稿,將項目管理定義為“應用知識、技能、工具和技術,以便滿足或超過利害關系者對項目的要求。要滿足或超過利害關系者的要求就必須權衡以下各方面彼此之間互相沖突的要求:

® 范圍、時間、費用,以及其他項目目標。

® 具有不同要求的利害關系者。

® 已明確提出和未明確提出的要求?!?BR>
除了明確“將知識、技能、工具和技術應用于項目活動之中”以外,1996年版關于項目管理的定義基本上與1994年版相同。

“指南”2000年版中的定義是“就是把各種知識、技能、手段和技術應用于項目之中,以滿足項目的要求。項目管理是通過如下過程進行的:如啟動、規(guī)劃、執(zhí)行、控制和結尾。項目班子管理項目的工作,項目的這些工作一般涉及到:

® 對于范圍、時間、費用、風險和質量方面提出的互相沖突的要求。

® 需求和期望不同的利害關系者。

® 已明確的要求。”

“指南”2000年版中的定義與前兩個版本的重大區(qū)別是:(1)將“或超過利害關系者的要求”和(2)“未明確的要求”去掉了。(3)將項目利害關系者在“范圍、時間、費用,以及其他項目目標”方面提出的互相沖突的要求明確為“對于范圍、時間、費用、風險和質量方面提出的互相沖突的要求”,刪掉了“目標”二字。

很明顯,“指南”的這三個版本關于項目管理的定義都強調項目管理的目的是“滿足要求”,而不是“實現(xiàn)目標”。

相比之下,國內一些項目管理教材,普遍強調項目管理的目的是實現(xiàn)“項目目標”。例如:

“項目管理就是研究在時間和資金一定的條件下,如何通過科學地計劃、控制和組織達到既定目標的科學?!盵8]

“項目管理是通過項目經(jīng)理和項目組織的努力,運用系統(tǒng)理論和方法對項目及其資源進行計劃、組織、協(xié)調、控制,旨在實現(xiàn)項目的特定目標的管理方法體系?!盵9]

“項目管理是為使項目取得成功(實現(xiàn)所要求的質量、所規(guī)定的時限、所批準的費用預算)所進行的全過程、全方位的規(guī)劃、組織、控制和協(xié)調?!椖抗芾淼哪繕司褪琼椖康哪繕?。該目標界定了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那就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協(xié)調’,即進度控制、質量控制、費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組織協(xié)調?!盵10]

討論項目和項目管理的定義中是否應當有“目標”二字有什么實際意義呢?簡單說來,在現(xiàn)在的市場競爭日益激烈,項目利害關系者的要求越來越高的新形勢下,即使上述所有的目標都達到了,項目的成果也不一定達到項目的要求,也不一定能使項目利害關系者滿意,因而也不一定能保證項目的成功。

關于施工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就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協(xié)調”的說法,我國已經(jīng)有人提出異議。他們認為,即使將進度、質量和費用都控制在事先規(guī)定的“目標”之內,項目的成果也不一定滿足業(yè)主的要求。

鑒于這樣的事實,不但制定一些無法實現(xiàn)的目標沒有意義,而且項目和項目管理的定義應當突出項目管理的目的是創(chuàng)造出令項目利害關系者滿意的產(chǎn)品或服務,讓項目管理人員將其注意力集中在創(chuàng)造使項目利害關系者滿意的產(chǎn)品或服務上,而不是撇開這一主要問題,將精力分散到各個“目標”上。

目標管理”在上個世紀80年代傳入我國的過程中,為了適應“中國特色”, 經(jīng)過了種種“加工、處理”,產(chǎn)生了一些消極后果?!澳繕斯芾怼痹谟糜陧椖亢晚椖抗芾頃r,一定要當心。在“指南”中沒有明確“目標管理”這一概念。

項目利害關系者在項目范圍、時間、費用、風險和質量方面提出的互相沖突的要求,一般情況下,應當將這些要求理解為制約因素,而非目標。在許多情況下人們容易將制約因素視為目標。我國在計劃經(jīng)濟時期,由于擔心各級官員不對國家投入的資金和其他財產(chǎn)負責任,為了制止他們的鋪張浪費行為,也為了提高國有企業(yè)職工的生產(chǎn)積極性,就為各級官員、各國有企業(yè)職工制訂了許多目標,并“層層分解,落實到人”。但是,這種做法并不能解決計劃經(jīng)濟固有的弊端。實際上,有些官員和職工為了達到為他們制訂的“目標”,采取了許多不正當?shù)氖侄?。對于這些做法,有些作者未經(jīng)過認真思考,就將其移植到項目管理教材中來,實在值得我們重新研究。

另外,由于項目的獨特性、一次性,以及需要逐步完善的性質決定了其范圍、時間、費用、風險和質量方面往往不能作為確定的目標而提出。固然許多項目,例如按照合同進行的施工項目,在上述方面可以制訂出某種基準作為項目控制的依據(jù)。但是這些基準也要根據(jù)項目的實際進展進行修改。既然如此,就不宜將其作為目標而提出。

4 施工組織設計與“指南”
有關單位正在編寫我國的建筑和土木工程施工項目管理標準。其中將施工組織設計放在了“項目管理規(guī)劃”一章的“項目管理實施規(guī)劃”一節(jié)。

施工組織設計在我們國家已經(jīng)施行半個多世紀,是施工企業(yè)指導施工的綜合性文件,其中包括若干項目管理過程和施工技術過程。從上述正在編寫的那份文件的征求意見稿(下文簡稱“征求意見稿”)來看,若將施工組織設計納入上述標準,并使該標準跟上世界現(xiàn)代項目管理的發(fā)展,與國際廣泛認同的一些類似文件銜接,最好重新組織其內容。

筆者覺得“征求意見稿”目前編排的主要問題是:由于施工組織設計中所涉及的若干項目管理過程和知識領域不完整;若另設章節(jié)詳述,又有重復之虞。產(chǎn)生這種問題的根源就在于施工組織設計將管理過程和技術過程混在一起,結果必然就是“剪不斷,理還亂”。

而“指南”將項目管理涉及的過程分為兩大類,即管理過程和技術過程。1994年的征求意見稿說:“除了上述管理過程之外,所有的項目都還有某些種類不同的技術過程。這種技術過程因應用領域而異?!?BR>
1996年和2000年版將“技術過程”改稱為“同成果有關的過程”。“同成果有關的過程規(guī)定和創(chuàng)造項目的成果。同成果有關的過程一般都在項目生命期中定義”,“而且對于不同的應用領域彼此之間相差很大”。

“項目管理過程和同成果有關的過程在項目自始至終的過程中彼此重疊,互相影響。例如,對于如何創(chuàng)造項目的成果若沒有基本的理解就不能確定項目的范圍?!?BR>
應當指出的是,“同成果有關的過程”要比“技術過程”范圍廣,有時也包括管理過程。例如設計和施工項目的投標過程。

由于“指南”做了如上分類,就可以將同具體成果有關的過程棄在一邊,而將全部筆墨用于說明各管理過程和知識領域。其效果是,思路清晰,全面、準確,既無遺漏之虞,又無重復之累。

“指南”對項目管理各過程的分類方法告訴我們。如果要編寫我國的施工項目管理知識體系指南(此處姑且將其與上述“征求意見稿”等同之),就應當在把施工組織設計納入該體系之時,將其中同施工工藝有關部分分離出來,作為單獨的過程進行說明。其中的管理過程也應單獨說明。在說明管理過程時,將“指南”中有,而“征求意見稿”沒有的內容補充進來。按照這種思路重新編排之后,就有可能既保證我國施工多少年來行之有效的現(xiàn)有做法的連續(xù)性,又可以刷新我國施工項目管理知識體系的面貌。

具體做法就是將原來施工組織設計中“施工進度計劃”和“進度控制”合并,單獨成章,冠以“進度管理”;將“分包規(guī)劃”和“勞務吸納計劃”分離出來,補充“指南”中人力資源管理,并應單獨成章。須知,國外對于人力資源的管理越來越重視,然而,“征求意見稿”卻沒有這方面的內容,實在是很大的缺憾。

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資源供應計劃”和“物資供應計劃”、“分包規(guī)劃”、“勞務吸納計劃”完全可以合并起來,冠以“采購管理”。

在增添“采購管理”一章時,需要考慮施工項目管理的特殊性。在“指南”中,項目采購管理這一知識領域是從買方的角度編寫的,包括招標過程。而施工項目的管理者在絕大多數(shù)情況下扮演的卻是賣方角色。同買方(業(yè)主)達成交易的過程,即投標過程,若按照“指南”的編排,則難以納入其中的任何知識領域。因此,按照“指南”附錄E的語言,需要擴充知識領域,即單獨作為章或節(jié)加以編寫。“征求意見稿”將其放在了第12章“合同管理”之中。這樣安排,有些勉強。因為,許多施工項目經(jīng)理部并不參加投標過程。筆者以為,最好將其分離出來,作為供項目經(jīng)理部根據(jù)具體情況加以選擇的過程。
發(fā)布:2007-02-27 10:15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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