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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理工程師理論法規(guī)復習要點有關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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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問】請問: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員工和單位未簽勞動合同,但連續(xù)已工作5年多,現(xiàn)在員工欲提前一個月辭職,單位是否該向員工支付補償?

  【回答】學員19630826,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應該向員工支付補償。但前提是存在事實勞動關系,辭職理由合法。辭職理由可以是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guī)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問題所屬科目: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工程監(jiān)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guī)

責任編輯:免費項目管理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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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07-07-03 11:56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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