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 | OA系統(tǒng) | ERP系統(tǒng) |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 簽約案例 | 購買價格 | 在線試用 | 手機APP | 產(chǎn)品資料
X 關閉

2015招標師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復習資料:政府采購的程序

申請免費試用、咨詢電話:400-8352-114

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的了解2015年招標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整理編輯了2015年招標師考試科目《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考試復習資料要點,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熟悉采購目標、原則、任務范圍、分類和實施條件、目標要素和策略;采購——采購人有償獲取資源以滿足自身需要的經(jīng)濟活動。

采購的目標:①滿足采購項目的功能需求;②采購的工程、貨物與服務應達到一定的質(zhì)量標準。

采購的原則:競爭、擇優(yōu)、批量、時機、范圍、方式、專業(yè)。

采購工作的任務:①明確采購計劃〖主要內(nèi)容:采購對象(貨物、工程或服務),采購規(guī)模(數(shù)量),采購預算,采購方式,采購周期(時間、進度表等),采購文件〗;②組建采購機構;③編撰采購計劃;④采購實施;⑤進行采購后評價。

采購分類:①根據(jù)采購主體不同,可分為公共采購、企業(yè)采購和個人消費采購。

②按支付對價的方式劃分為:購買、租賃、委托、雇傭、交換。

③按選擇的交易主體方式劃分為:招標、詢價、比選、磋商、競買、訂單等;

④按采購標的物的來源劃分為:國內(nèi)采購和國際采購;

⑤按采購標的物的屬性劃分為:工程采購、貨物采購、服務采購;

⑥國際競爭性招標、有限國際招標、國內(nèi)競爭性招標、詢價采購、直接簽訂合同;

⑦政府采購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采購、單一來源采購。

采購控制要素:采購的預算控制;質(zhì)量控制、進度控制和行為控制(監(jiān)督)。

1.5、熟悉政府采購的原則、范圍和程序、集中和分散采購的特點;政府采購的基本原則是: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政府采購的特點:①資金來源的公共性;②政府強制性;③政府采購的政策性;④政府采購的經(jīng)濟性和非盈利性。

政府采購的范圍:①主體: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②采購資金范圍:采購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資金、預算外資金和政府性基金)進行采購的;③標的范圍:包括貨物、工程和服務(工程招標適用于《招標投標法》);④契約形式。采購是政府以全責形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傭等;⑤地域范圍。

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國務院辦公廳公布的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采購最低限額標準:貨物和服務單項或批量為:50萬元;工程60萬元。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為:貨物和服務單項或批量為:120萬元;工程200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各級政府財政部門。

政府采購的實施條件:①政府采購項目及資金計劃必須納入年度政府預算,并經(jīng)本級財政部門和人大審核批準方可實施。②未編報政府采購實施計劃的臨時性采購項目或追回預算的采購項目,由采購人提出申請,經(jīng)財政部門按職責權限批準后,才能組織實施。

政府采購的組織形式: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形式。

集中采購——集中采購分為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和部門集中采購。

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中的集中采購項目,必須委托依法設立的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中的部門集中采購項目,由中央部門或地方政府部門實行部門集中采購。

分散采購——指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以外,且政府采購限額以上的項目。分散采購項目可以由采購人自行采購,也可以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

政府采購的程序:

⑴確定采購需求:①政府采購預算、②政府采購計劃;③進口產(chǎn)品審核(經(jīng)財政部門批準后,才能采購進口產(chǎn)品)

⑵確定采購組織形式:《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nèi)的項目集中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之外的項目,達到采購限額標準的,實行分散采購。沒有達到采購限額標準的,可以采取《政府采購法》之外的其他方式采購

⑶確定采購方式:根據(jù)采購項目情況選擇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采購、單一來源采購

⑷組織采購活動: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注意各種采購活動程序)

⑸采購合同簽訂,履約和驗收: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于中標(成交)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nèi),與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簽訂書面合同,并嚴格按采購合同約定履行。政府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采購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回與合同標的物相同的貨物、工程或服務的,在不改變原合同其他條款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簽訂補充合同,追回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服務,所有補充合同累計增加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補充合同的副本也應報同級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政府采購合同執(zhí)行完畢后,采購人或受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合同履行情況驗收。

⑹申請支付采購資金:政府采購履約驗收后,采購人向財政部門報送合同履行報告,申請支付采購資金,財政部門負責審核和支付資金。

⑺政府采購文件的保存:保存期15年。

招標投標——是一種有序的市場競爭交易方式,也是規(guī)范選擇交易主體,訂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招標人發(fā)出招標公告(邀請)和招標文件,公布采購或出售標的物內(nèi)容。標準要求和交易條件;滿足條件的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要求進行公平競爭;招標人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管好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辦法和標準公正評審,擇優(yōu)確定中標人,公開交易結果并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是招標投標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

招標投標的特性:競爭性、程序性、規(guī)范性、一次性、技術經(jīng)濟性。

招標方法:兩階段招標、框架協(xié)議招標、電子招標

招標投標制度的發(fā)展歷程。

創(chuàng)立階段特點是——招標投標基本原則初步確立,但未能有效落實;招標領域逐步擴大,但進展很不平衡;各種招標投標規(guī)定較為全面,但非常簡略。

深化階段特點是——當事人主體地位進一步加強;對外開放程度進一步提高;招標領域進一步擴大,對招標投標活動的規(guī)范進一步深入。

《招標投標法》對招標投標制度的重大改革:①改革了缺乏明晰范圍的強制招標制度;②改革了政企不分的管理制度;③改革了不符合公開原則的招標方式;④改革了分散的招標公告發(fā)布制度;⑤改革了以行政為主導的評標制度;⑥改革了不符合中介定位的招標代理制度。

發(fā)布:2007-08-07 09:59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相關文章:

泛普工程管理軟件其他應用

項目管理工具 禪道項目管理軟件 夢龍項目管理軟件 微軟項目管理軟件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裝修預算軟件 項目計劃軟件 項目進度管理軟件 軟件項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軟件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 項目管理系統(tǒng) 施工管理軟件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工程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