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工程管理系統(tǒng) | 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 | OA系統(tǒng) | ERP系統(tǒng) |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 簽約案例 | 購買價格 | 在線試用 | 手機APP | 產品資料
X 關閉

2015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法規(guī)》:撤銷權

申請免費試用、咨詢電話:400-8352-114

  六、撤銷權

 ?。ㄒ唬└拍?/strong>

  債權人對債務人危害其債權實現的不當行為,有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

  (二)規(guī)定

  1.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或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

  2.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

  3.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三)構成要件

  1.債務人實施了處分財產的行為;

  2.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發(fā)生在債權人 債權成立之后;

  3.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已經發(fā)生效力;

  4.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侵害債權人的債權。

  (四)行使主體:債權人。

  (五)行使方式:通過向法院起訴。

  (六)行使期限

  1.自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2.自債務人的行為發(fā)生之日起五年內有行使的,該撤銷權消滅。

  泛普軟件-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整理

  更多推薦:

  ·2015年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匯總(更新中…)

  ·【全網首發(fā)】2015一級建造師教材對比

  ·【圖解】告訴你2015年一級建造師如何報名!

  ·趁心未老,趁夢還在,全力備考!2015一建招生熱力開啟!

  ·【一建集中營】備戰(zhàn)一建,此刻啟程!結識備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績!

  ·【有問有“達”】網校名師達江一建交流貼

  

  2015一級建造師輔導課程、輔導書熱銷:

輔導班次

適合人群

配套輔導書

特色班

 超值優(yōu)惠套餐,適合基礎好,自學能力強學員     550元/門

立即購買>>

通關班

 報名、考試不過,下期免費學,適合提前備考的學員  880元/門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課件,適合基礎薄弱、工作較忙學員   1200元/門

實驗班

 簽協議保障通關,適合專職助教督促指導,零基礎學員 2000元/門

發(fā)布:2007-06-18 14:39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