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 | OA系統(tǒng) | ERP系統(tǒng) |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 簽約案例 | 購買價格 | 在線試用 | 手機APP | 產品資料
X 關閉

締約責任的定義與構成是否矛盾

申請免費試用、咨詢電話:400-8352-114

  【提問】根據(jù)締約過失責任的定義,即在合同締結過程中,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因自己的過失而致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應對信賴其合同為有效成立的相對人賠償基于此項信賴而發(fā)生的損害。此定義中,無效或被撤銷應理解為合同已經成立,但經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判定無效或被撤銷。其后的有效成立其基礎也應該是合同成立。這樣的理解應該沒什么問題吧!

  而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其3為合同尚未成立。其實根據(jù)締約過失責任的設置原則,應為雙方都沒有為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而開展工作,是嗎?

  我想這里存在一定的誤區(qū),請老師給予詳細的講解!

  【回答】學員geyibiao3518,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這里的無效和撤銷是相對合同尚未成立而言的。

  2.這里可以是一方,也可以使雙方的,只要造成相應的損失和過錯都是構成締約過失的條件。

  ★問題所屬科目: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責任編輯:免費項目管理系統(tǒng)

  更多推薦:

  ·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更新中)

  ·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合同管理》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三控》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法規(guī)》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案例分析》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

發(fā)布:2007-07-03 11:25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相關文章:

泛普施工管理軟件其他應用

項目管理工具 禪道項目管理軟件 夢龍項目管理軟件 微軟項目管理軟件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裝修預算軟件 項目計劃軟件 項目進度管理軟件 軟件項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軟件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 項目管理系統(tǒng) 施工管理軟件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工程管理軟件